phan6677 2007-10-30 08:44 PM
[轉貼]新竹秀逗測速器 美國拿來測球速
新竹縣、市警局兩年來,先後設置六處「動態數位式監視系統測速照相」(簡稱全都錄),引發爭議;美國STALKER公司證實,當地檢驗局只核准此款測速儀用在運動測速,網頁也標示「不宜用在執法」。新竹檢方表示已進行蒐證,調查是否官商勾結。
本報上月起獨家報導,新竹縣警局去年三月在關西台三線牛欄河段和湖口台一線的「全都錄」有問題;一年多來,沿線住戶收到一大疊罰單,莫不火冒三丈。
警方和民代、業者吉陞科技公司本月一日會勘,龜速大型車竟測出一百一十七公里的時速,警方當場宣布關閉兩處測速儀,罰款緩繳。
日前有民眾向本報投訴,指新竹縣市警察局使用的測速儀「STALKER ATS」,是用於測球速的儀器,根本就不能用來執法,公司網站也有清楚標示。
投訴民眾氣憤地說,警方明知故犯,「竟拿運動測量儀器,來對付老百姓」,事後還替業者說話,指產品有合格證明,「令人合理懷疑有官商勾結」。
記者打越洋電話向STALKER公司查證,業者表示,型號ATS的測速儀是用在運動項目或車輛測速,雖然儀器精準,但不宜用在執法,「如果在美國用來執法,是違法的」。
吉陞公司總經理葉蔭民說,他不知道STALKER公司的說法;不過,傳統測速器在地下埋設線圈,缺乏檢測標準,因此他才花更多的錢,透過鼎盛資科公司進口,產品經標準檢驗局核准,「最有公信力呀!我們也很冤」;鼎盛公司一名採買人員也說,他們不知道STALKER有這樣的產品規定。
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四科長趙靖平說,這款測速儀的確通過檢驗並發給證明;但業者事後做何用途、有無違反原廠公司要求,法令上並無規範。
新竹縣警方昨天獲悉業者拿運動測速儀來配合執法,相關人員都提心吊膽,並低調地說「我們真的不是專業」、「標準檢驗局都檢驗通過了,那我們還能相信誰?」
目前新竹縣市六座全都錄都已停用,新竹縣警察局長黃宗仁說,此案攸關民眾權益,「我們以辦重大刑案的態度來調查招標作業,不會敷衍了事」;新竹市警察局昨天仍強調儀器符合規定。
白雪 2007-11-28 04:23 PM
有點看不懂也。。。謝謝分享哦!=+victory+=